奇书 >  衍墨听魂 >  第454章 归心莲池·顶替

我杀死了宁登峰的事情很快就传到了百年侯的耳朵里,她是这宅邸的主人,没有什么是她打听不到的。

更何况是这么大的事情。

亲子死于仆从之手。

这件事叫人匪夷所思。

而我有宁家血缘,且跟宁登峰同出一脉的事情,更是叫她诧异。

骑行者,后来她告诉我她叫宁孤,是百年侯在山林里捡回来的弃儿,那时年有七八的她连个名字都没有,像野人般生活着。

因为见她有缘,便收入麾下。

宁孤不知为何,并没有说明清楚,甚至明里暗里,似乎还在引导百年侯怀疑我,怀疑我是宁家流落在外的孩子,并且有可能是她的孩子。

虽然听起来不可思议,毕竟三个孩子都是从百年侯腹中爬出来的,她身为母亲,怎么可能搞错至亲呢?

但她仍然思考起来。

因为宁孤说,“您还记得十八年前,您本是诞下了双胎,但其一却是死胎的事情吗?”

这句话激起了百年侯的回忆。

没错,当年生产前后,刚好是其它侯族进攻之时,满目骚乱,勉强生产过后,她来不及看孩子,就撑着身体投入战场,落下一身病。

等回来时,有人抱来一个孩子,说另一个是死胎,不吉利,早早便埋了。

因着双胎危险,而且难以保养的缘故,饶是大朝至上,也不一定能完完全全健健康康地都生下来。

更何况是那时第一次生产,此前毫无经验的她。

这种事常见,百年侯没有多考虑什么。

现在想想,却也不是不可能。

她的孩子并没有死,而是被居心不良的人偷走。就是不知道要拿去做什么罢了。

否则,如何能够解释,面前这个孩子,滴落在杯中与自己那份相融的血液?

想到这里,百年侯已经信了有七八分,可又长长叹出一口气,怒火冲上头脑,但不能爆发。

怎么是这样呢?偏偏是这样!自己流落在外的血脉,亲手杀死了侯府的未来,还是手足相残……

距离百年城最近的定安城定安侯侯府,可是已经出了两个灵根子,如若长进学成,以她的野心,定然会想要吞噬周边城池,连并十个侯族,成为新的王族。

宁孤是个好运的孩子,她难得也有灵根,再加上宁登峰这个天分极高的本族人,算算也是两个灵根子。

这才终于让定安侯有所忌惮。

现在少了一个,消息要是传出去,肯定会让对方再起野心。

且这祸不单行,五年之后,百年兽潮又将到来,成百上千的猛兽会从山林里涌出,一两位妖族坐镇,震慑着王族的修行者,迫使她们不得出手。

只能由各大侯族自己出人出力地想办法,要是自己人手里有修行者,那也算种本事,妖族不予干涉。

所以届时,又是需要灵根子的时候。

是全族被定安侯兼并,还是让兽潮踏死?

百年侯愁得好似皱纹都深了几分。

这……叫什么来着?她抬起头,“你可有名字?”

我没听懂,从刚刚开始我就一直没听懂,要不是阿墨低声一点一点翻译给我听,我还不知道宁孤这转了个弯的引导和说辞呢!

现在百年侯问话,阿墨总不能还趴在我耳边说话,所以我只能瞪着她,不说话。

能教出宁登峰那种畜生来的人,又能是什么好人?

我这会儿巴不得百年侯侯府能塌下呢。

“她不会说话,侯君,让我问吧。”宁孤摆了摆手,面向阿墨。

“我知道你听得懂,她叫什么,你说。”

阿墨顿了一会儿,说“柴一。是柴房的老仆从取的名字,之前没名字。”

她说起话来还很生涩拗口。

“据我所看,小主人一招便败在她手下,这绝非凡人所为。她是修行者,对吗?”

这话一出,叫百年侯的眼神再次燃起了希望。

虽然她也恨,恨不得杀了宁登峰的人立马偿命,可她也抱有一丝希望,希望眼前这个骨肉分离十八年的孩子也是个灵根子。

亲子之情,此刻终究是抵不过保住侯府和全族性命尊严这份重量。

她牢牢盯着阿墨,眼神像是要刺穿她一般。

“是,她是修行者。”阿墨根本看不到,自然也就正大光明地忽略百年侯的目光,朝着宁孤的方向说道,“不仅如此,她还懂得一两样法术。”

百年侯紧紧皱着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此刻她兴奋不已,像是找到了浮木的海难者。

除去宁登峰的死还让她耿耿于怀之外,她对我也是越看越满意。

尽管我真的很讨厌她扫在我身上的目光。

不像是在看一个人,反倒像是在看工具。

一个能够帮她稳固手中权势的工具。

在部落时代,族长代表着要支撑起一个部落,也代表着各部落之间自己的门面。所以算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

毕竟你干不好,大家一哄而散,融入其它部落,都是常有的事。

因此权力在那时还没有挥发成现在这样。

现在的侯族、王族、大朝至上,已经认为自己跟平民有所分别,不再有大不了融入别处,大不了自己起家的心态。

开始无比惧怕……跌落神坛。

这份恐惧让百年侯连与宁登峰这个亲生孩子的感情链接都愿意暂且抛下。

她可以暂时当做不知道,不知道宁登峰死亡的事实。

“太好了,那么这样。”百年侯兴致勃勃地望着我,又看向阿墨,“你叫什么?”

阿墨微微点头,“柴二。也是柴房的老仆从取的名。”

她听后挑着眉,“我儿不能跟下人用这样相似的名,她今后得姓宁,至于……至于……名的话……”

宁孤忽然说道,“不若叫采薇吧。”

“小主人还未如此纨绔之时,最爱在山间野地里摘豌豆。如此取名,不仅全了您收留遗失骨肉的情,也叫人知道,您不是不惦记小主人,只是您亏欠采薇的更多。”

她侧过头看我,明显是话中有话。在那“豌豆”的口音里,夹杂着些许熟悉。

百年侯忽然愣住,她仰着门外,好像回忆起,自己尽管对宁登峰千宠万宠,却好像真的不晓得她喜爱什么。

自己身为一方侯君,实在太过忙碌。

才让这不懂事的第三子,肆意的为非作歹,想要借此得到她的注意。

“好,就叫宁采薇!”百年侯大喊,亲昵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想躲开,却被宁孤抓着。

只得冷冷看着百年侯,看她全然无视我的眼神,叮嘱宁孤教导我说话写字,尽量在五年内变强到能够与兽潮抗衡的地步。

直到百年侯离开,整个屋中只剩下宁孤、我还有阿墨的时候。

“豌豆儿。”有人这么叫我。

不是阿墨。

而是宁孤。

“之前你们谈话,我都听到了,她叫阿墨,而你叫豌豆儿,你们是天民,也是自认世间最原初的人。”

我瞪大了眼睛。

宁孤会说部落的语言!

阿墨似是也有些惊异。

“我也是天民。”

宁孤表情冷静,将我们领到里间去,关上了门窗,还探出灵息以检查周围是否隔墙有耳。

心情复杂,昔日淳朴善良的部落蛮荒过去后,竟然迎来如此一个处处都需要小心翼翼的时代。

“我,也是天民。但我的认知跟你们不同。”

她想要扶着阿墨落座,被我抢先一步。

我瞪着她,想听听她这条百年侯侯府的走狗,到底会说些什么。

宁孤并不介意,她长吁一口气,认真道:“我们不是世间原初的人,在蛮荒之前,有灭绝一切的浩劫存在。”

“那时的人们躲入界域,而外界满目疮痍。直到生机萌发,万物复苏,那些人才开始将部分同类驱逐,来到世间繁衍生息。”

“而我们,是孵化于浩劫生物尸骸中的生灵。”

我听得头脑发烧,但却捕捉到一个才发现的漏洞。

“不对!天民不可能有灵根,所以你绝不是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