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0月28日清晨,天刚破晓,四川省温江专区灌县(现成都都江堰市)的乡间小道上已经人影绰绰。
摩托车的轰鸣声、自行车的铃响和年轻人的说笑声混杂在一起,打破了晨雾中的宁静。他们穿着时兴的衣裳,像一股彩色的潮水,朝着集市的方向涌去。
就在这片喧嚣中,一辆满载农产品的四轮拖拉机正行驶在柏油路上。驾驶员老张手握方向盘,嘴里哼着小调。
突然,一个中年妇女从路边猛地冲出来,张开双臂径直站在路中央,大声呼喊。老张吓得一脚急刹,轮胎在路面擦出两条黑痕,拖拉机在几乎撞上她的瞬间停住了。
老张怒气冲冲推开车门,正要破口大骂,却一下子愣住了。
那女人看上去五十多岁,鬓发花白,凌乱地盘在脑后,脸上刻满了岁月的痕迹。
她腰间系着一条沾满污渍的蓝布围裙,围裙下摆撩起扎在腰间,里面鼓鼓囊囊地不知塞了什么东西。最让人心惊的是她满脸的泪痕和那双近乎绝望的眼睛。
“师傅,行行好,带我进城吧,我屋里出了人命关天的大事啊……”她双手扒住车门,声音嘶哑,浑身发抖。
老张本来还想呵斥,但听到“人命”二字,又见她哭得几乎站不稳,心里一软,摆手道:“哭啥!快上来!”
女人连爬带摔地跌进驾驶室,一路上紧抱围裙,啜泣不止。老张几次想问她出了什么事,围裙里藏的是什么,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到了城门口,老张停下车:“拖拉机不能进城,你就这儿下吧。”那女人跌跌撞撞跳下车,什么都顾不上说,撒腿就往城里跑。
她逢人就扯着嗓子问:“法院在哪儿?法院在哪儿?”路边的人见她神色惶惶、衣衫不整,有的哄笑,有的指路,不一会儿,她身后跟了一群看热闹的人。
九点钟光景,这女人领着一长串人跌跌撞撞冲进灌县人民法院。值班的曾副院长刚放下报纸,就被这阵仗惊得站了起来。
那女人“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不停磕头,哽咽着说:“长官,我来自首,我犯了法……”
“站起来说话,我们新社会不兴跪。”曾副院长扶她起来,察觉事态严重,语气严肃起来,“你叫啥?是哪的人?”
“我叫郑乃花,大和乡杨柳村的……”她依旧颤抖着,泪流满面。
“你犯了什么事?”
她却只是反复念叨:“我杀了人……我杀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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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退回二十五年前。郑乃花初嫁到王家时,是金马河一带出了名的俏媳妇。
二十岁的她,梳一根乌黑长辫,辫梢系红绸蝴蝶结,瓜子脸,月牙眉,见人低头先笑,声音温柔得像春水。
大家都说,王大林有福气,娶了这么个伶俐媳妇。
王大林那时是大队文书,常年穿中山装,胸袋别两支钢笔,眉清目秀,能写会算,是乡里少有的文化人。
郑乃花进门后孝敬公婆、体贴丈夫,生下四个女儿,日子虽不富裕,但也平和安稳。
变故发生在1960年,婆婆病逝,公公王焕庭成了鳏夫。他时年六十,身材高大,迷信鬼神,曾是本地一贯道的头目,土改时还被管制过几年。
老伴走后,王焕庭竟把歪心思动到了儿媳身上。
一天他外出回来,故意愁眉不展长吁短叹,对郑乃花说:“我今天求菩萨显灵,说咱家要出大灾……你男人命中有劫,活不过三十!”
郑乃花一听手一软,碗“啪”地摔碎在地。她没读过书,本就迷信,更何况事关丈夫性命。她扯着公公衣袖哭求:“爹,这咋办啊?你得救救大林!”
王焕庭装模作样沉吟片刻,压低声音说:“菩萨讲,你命凶克夫,但我命更凶,能压住你。只有……只有我跟你‘阴阳交配’,才能替你丈夫挡灾!”
郑乃花愣了半天才听懂,顿时满脸通红,连连摇头:“不……这不成……”
“你不愿意,就眼睁睁看着大林没命吧!”王焕庭甩手就走。
那天夜里雷雨交加,郑乃花辗转难眠。忽然听见敲门声,王焕庭在门外喊:“乃花!你忍心让大林死吗?连老天都发怒了!”
一声惊雷炸响,郑乃花吓得一颤,最终抖着手拉开了门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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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王焕庭竟强行霸占儿媳长达二十年。郑乃花也曾试图反抗,但王焕庭威胁:“你要不从,我就求菩萨咒死你男人!”愚昧和恐惧让她一次次屈服。
丈夫王大林常年住大队部,直到1979年春天的一个清晨,他偶然提前回家,推开卧室门,竟看见父亲从自己妻子的蚊帐里探出头来。那一刻他如遭雷击,浑身冰凉。
他后来从小女儿口中得知:“爸爸不在家时,爷爷常对妈妈动手动脚……”王大林拳头攥紧又松开,最终选择了沉默。他只要求女儿别说出去,并从此每天回家过夜。
郑乃花也试图摆脱公公。她几次对王焕庭说:“爹,我都是做外婆的人了,您也快八十了,收手吧……”但王焕庭不但不听,反而变本加厉,甚至以不给家用作为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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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的爆发是在1982年10月28日一早。王大林天没亮就去乡里开会。郑乃花正在灶边煮饭,王焕庭见四下无人,又从背后搂住她。郑乃花拼命挣扎,低吼着:“放开!”
王焕庭却越搂越紧。混乱中,郑乃花抄起手中的铁锅铲向后猛击——“嘭”的一声,正中王焕庭头部。他身子一僵,向后倒去,后脑又重重磕在桌角上,顿时昏死过去。
郑乃花惊慌失措,冲进猪圈提起铡刀……等她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犯了命案。
她本想举刀自尽,却终究下不去手。最后她想起丈夫说过“自首能减罪”,于是将凶器裹进围裙,跌跌撞撞跑出家门,一路拦车、哭求,终于在两个多小时后赶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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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医院全力抢救,王焕庭仍因伤势过重于次日死亡。经法院审理,认定郑乃花犯故意伤害致死罪,但考虑其长期遭受欺辱、主动投案等情节,最终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场因封建迷信、家庭伦理悲剧而引发的惨案,最终以这样的方式落幕。它不仅是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时代部分农村地区愚昧与法治意识淡薄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