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秦桑发了一个多月的信息,一晚都没例外过。

可傅霆深一次回复也没收到过。

每晚入睡前,他心里都无比地落寞,感到很受伤,有时也觉得很生气,特别是生日这晚。

他暗暗跟自己说,明晚不给这个绝情的臭女人发了。

可是到了第二晚,他还是如吃药上瘾般,情不自禁地想对秦桑倾诉他对她的思念。

他对她的思念也如每晚的夜色般,夜色越浓,他对她的思念也越浓。

有时,整晚都难以入眠。

早上洗漱照镜子时,他也注意到,自己在日渐憔悴与消瘦。

他也想好好调整,让自己有个好的状态。

可是,心空了一大块。

生活再也没有了一点甜蜜与喜悦,婚姻与老婆都是有名无实。

再怎么调整,哪怕是在孩子面前,他也难以挤出会心的笑容了。

想着这样的生活,还得持续三年,甚至更久,傅霆深就感到心情无比凝重。

凝重得时常让他感到有些窒息。

相比心已经处于半死的状态,人也半死不活的傅霆深,已经在欧洲待了一个多月的秦桑,每天都是元气满满。

她的工作已经逐步变得有序起来。

遇到棘手或不明白的事,便在邮件或微信上请教霍子渊,霍子渊每次都会第一时间给予她指导。

周末,她也让自己劳逸结合。

上午在住处安静地画下画,中午去特色餐厅吃顿可口的午餐,然后去外面放松地游览观光。

巴黎能游览观光的风景很多,她之前来过数次,但都没了印象。

所以,仍对这个以浪漫着称的城市有很浓的新鲜感。

不过,城市亦如人,没有完美的,在这个城市待得时间长一些了,她也发觉了一些不美好的一面。

八月中旬的一个周末,她独自去逛繁华的香榭丽舍大街。

逛了不多久,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个黑头发黄皮肤,背着双肩包,背影看着年轻高大的男人一路边慢慢逛着。

边拿着一个相机,在饶有兴致地取景拍照。

看他拍照的样子,像是名专业的摄影师或是摄影爱好者。

他一路的注意力都被他想拍的街景所吸引,有个有些鬼鬼祟祟,一看就应该是个扒手的男人跟了他一小会儿。

一直在跃跃欲试,想扒走他裤子口袋里的手机或是钱包他都没注意。

秦桑走在他们的后面,一眼便留意到了。

看到那个扒手再次找机会靠近那个男人,正欲再次伸手去扒他裤子口袋时。

她实在忍不住了。

忙果断地上前小跑了两步,佯装跟那个拍照的男人是同伴的样子。

用流利的英语扬声说:“亲爱的,把你的相机转过来,拍拍我这边的风景!”

拍照的男人听到后面有人说相机和拍风景这样的话,顿时有些疑惑与好奇地转过了身来。

那个扒手也立马像个路过的行人一样,若无其事地走开了。

秦桑看着那个扒手终于走开的背影,也顿时松了口气。

“小姐,你刚才是在跟我说话吗?”

拍照的男人见他身后的行人里,只有秦桑站在原地,随即扬起一脸春风拂面的明媚笑容,用纯正而流利的英语问她。

“对,注意下你口袋里的东西,小心别被人顺走了!”

“哦。”

男人随即一脸了然地将裤子口袋里的钱包拿出来看了眼,感激而阳光地笑了笑。

“谢谢提醒,小姐,你应该是华国人吧?”

“你怎么知道,这也能看出来?”

“当然能,小姐人美心善,我猜肯定是华国人。因为,我也是华国人,哈哈!”

男人有些幽默而丝滑地改口用国语跟秦桑交谈起来。

异国他乡遇到语言一样的同胞,秦桑也顿时对这个男人有了一分亲切感。

不,她觉得应该形容为这个男孩可能更贴切。

因为他看起来就是个大男孩的样子。

应该才二十多岁,头发乌黑而浓密,长得明眸皓齿的,像是个没有城府,从小无忧无虑长大的富家少爷。

笑起来,会露出一口大白牙,性格看着很阳光。

“小姐,你今天帮我保住了钱包,我们互相认识下吧,我姓萧,叫萧王子。”

“王子?这是你的真名吗?”

“当然,如假包换,小姐,你的芳名呢?”

“我叫秦桑。”

“秦桑,名字也真特别,那我以后叫你桑桑,可以吗?”

在秦桑的记忆里,只有时遇这个学长是这么亲切地叫她“桑桑”。

这个男孩子跟她今天才认识就这么叫她,她顿时觉得有些不习惯。

“你还是叫我秦小姐吧。”

“叫秦小姐那么见外,我不喜欢,我就想叫你桑桑。桑桑,我请你去吃饭,答谢你帮我保住了钱包。”

“不用了,举手之劳而已。”

“举手之劳也需回报的,我一定要请你吃顿饭答谢。现在也快到饭点了,我知道这附近有家好吃的餐厅,我带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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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用了,我还不饿。”

“你不饿,那你就当陪我这个同胞吃吧,走了,桑桑!”

萧王子像个兴奋的孩子一样,而且,还很自来熟,秦桑还是第一次在巴黎的街头遇到能说上话的同胞。

见他没什么城府,人又如此热情,她随即也没再拒绝,跟他去了一家餐厅吃饭。

点好餐后,看着萧王子一路好像挺宝贝他的那个相机。

秦桑有些好奇地说:“萧先生,你的摄影技术应该很好吧,我可以看看你相机里拍的照片吗?”

“当然可以了!不过,桑桑,我都叫你桑桑了,你可不可以也不要那么见外地叫我什么萧先生,我听着不习惯。”

“你以后叫我王子,或是,叫我小王子也行。”

萧王子说“叫我小王子也行”时,看着秦桑的那双澄澈的眸子亮晶晶的。

笑容无比灿烂。

让秦桑不由马上想起了《小王子》这本经典儿童文学小说里的小王子。

也不由在脑子里走神想了下,她这个妈妈以前有没有对两个孩子讲过这本书呢?

她觉得应该是讲过的吧。

“行,那我还是叫你小王子吧,你应该比我小不少。”

叫一个男人叫王子,秦桑实在有些叫不出口,哪怕这是他的真名。

但叫小王子,她觉得还是能接受,也觉得挺顺口与亲切。

“我都27了,怎么可能比你小不少?”

“哈哈,你才27啊,那么年轻,我都35了,大你一大截。我看,你还是叫我桑桑姐吧。”

“35,那不也只比我大8岁吗,大8岁算什么,我就要叫你桑桑!”

秦桑刚才只觉得萧王子这个大男孩性格阳光而随和。

这会儿有些领略到,他性子好像也有些倔了。

不过,就一个称呼而已。

她以后跟这个人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交集,就由得他叫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