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一出,百官顿时有预感,李承乾这是又要搞事。

只不过这一次,落在谁身上,挨刀子的又是谁,可就很难说了。

百官自己都猜不透,只能提心吊胆,把耳朵尽可能竖起来。

“在朕看来,礼仪这东西,其实是来自于法度!

礼仪的本质是规矩,而规矩的本质就是法度。

即,法才是理的根本。

法要根据时代而变,任何法都不可能永恒不变,朕与诸位爱卿,也看不到百年之后,大唐是个什么情况。

在这之前,从武德到贞观,从武德律到唐疏律义,法一直在修改以及修正。

现在具体如何了,最近几年朕也没有认真的查阅过。

刘德威,你可以告诉朕,法正在如何转变吗?”李承乾问。

刘德威是刑部尚书,这个问题是他的专长。

“回禀陛下,在太上皇在任的时期,下令着唐疏律义,从武德律修改和添加。

而在大唐开国的时候,武德律,也是从隋律上改变而成。

主要的改变,是废除一些肉刑,多以劳役的方式惩戒。

总体而言,就是让律法变得轻一些,不再动不动就断人手足,可对于一些重罪而言,还是没有任何改变。

同时,关于造反一类的,则没有进行修改,该流放就流放,该灭族就灭族。”

“嗯……说起劳役,朕又想起了徭役。

自古以来,但凡是有为之君,上未必然轻薄徭役,作为对百姓的一种恩赐。

但在朕看来,徭役对国家不利。”

百官静静的站着,等着李承乾说下文。

“徭役,就算再怎么改变,本质都算是无偿劳动。

若是用罪犯替代,倒也就罢了。

可是普通百姓,为何要为王朝无偿劳动?

哪怕是罪犯,除非是死刑犯废物利用。

要不然的话,为何要为王朝无偿劳动?

普通百姓为王朝无偿劳动,这就意味着耽误他们自己家里的事情,让他们自己家里收入变少。

长此以往,他们怨不怨,恨不恨?

那些普通的罪犯,他们犯罪的根源,往往本身就和钱挂钩。

甚至可能有吃不起饭,故意犯罪进去,就为了有一口吃喝。

这种情况下,再让他们无偿劳动,他们出去也同样没钱,是不是又要犯罪进去?

小罪不断大罪不犯,根本就是不可能的,迟早他们会变本加厉,一旦控制不住自己,造成的危害可能就是人命!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样的人多了,对大唐的安定不利,对大唐盛世不利,也对大唐的千秋万载不利!

现在国库充盈,因此,朕打算大唐境内全面废除徭役整个制度,诸位爱卿以为如何?”

百官瞬间睁大了眼睛,刚刚不是还在说律法的事情。

怎么瞬间话题转变,变成了说徭役?

全面废除徭役制度,这可是千古未有啊!

就算是房玄龄这种思维发散的,都想不出来其中的因果,他赶紧站出来问:“陛下,徭役制度历朝历代都在执行,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坏处。

反而在朝廷有困难的时候,好处非常大。

即便是在盛世时期,终究朝廷要用钱的地方太多太多,使用徭役制度,可以不用出那么多钱,对整个统治的稳定也是有极大的好处,为何如此?”

百官纷纷点头,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徭役制度就是绝好的。

只因为历朝历代以来,这一条永远没有变过,也关系不到其他什么东西,对国库的好处却是大大的。

“朕很早就说过,钱其实就是一种符号,流动起来的钱才是钱。

现在国库里的钱,都已经堆不下了。

刚刚朕也说了,对整个大唐的坏处,房爱卿心思还没有转过来吗?

任何制度,都要跟随时代的发展。

在曾经的时候,因为百姓生活不好,甚至饿死者遍地。

徭役,某种意义上来说,能够让他们活下去。

在这种背景之下,算得上是一种好的制度。

最起码,在他们活不下去的时候,只要不是太苛刻,能够减少造反的可能性。

但时代不同了,未来的大唐百姓会越来越有钱,物资也会越来越丰盛,绝大多数百姓都会吃穿不愁。

在这种背景之下,再让他们无偿徭役,百姓心中会有怨言。

因为既耽误自己的事,又赚不到钱。

百姓心中的怨言多了,对王朝的统治就不利,所以该改了。

至于国库的付出,朕已经说了,钱多的是,朕还愁怎么用得出去!

这要是不算高勾丽和吐蕃等,就算原本的大唐领土,加上新生儿一起,现在最多不超过一千六百万。

而大唐国库中的钱,现在至少有七亿贯。

哪怕均等一下,包括新生儿在一起,每个人都能分到四十三贯有余!

诸位爱卿,你们说这个钱该怎么花?”

“……”

百官默然,甚至瞠目结舌。

这个角度,还真是他们没有想过的。

要是从这个角度来看,钱花不出去,还真是个大问题。

“陛下圣明,臣赞同废除徭役!”

房玄龄不再反对,实实在在是因为,国库钱太多了。

“陛下圣明!”

“陛下圣明!”

“……”

这件事情,除了安抚民心之外,对百官也没什么坏处。

有些私心里还想着,说不定还能拿一点,自然也就不再反对。

“既然如此,下朝之后朕就下圣旨!

现在,继续来说关于律法。

朕即位乾元,自然在律法方面,也有些自己的想法。

唐疏律义,既然还没有彻底修改而成,那就再变变吧!”

刘德威顿时脸色一苦,修改律法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又不是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请问陛下,大致方向是?”刘德威问道。

“以人伦为根基,律法不得超越人伦,只能在人人范围内酌情降低!

比如说,小偷和盗匪,这两者都和偷有关。

前者,民间百姓认为,该砍掉手或者该打断腿。

思及人伦,显然太过重。

因此,可衡量偷窃的价值,来执行多重惩罚。

这个价值,需要根据物价来,不能一直不变。

但是盗匪,往往和人命挂钩,这种就该杀!”

“臣,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