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火初燃,槐烟渐稠。
五月的长安城,日头一日毒似一日,熏风裹着御街两侧新柳的飞絮,黏黏腻腻地扑在人面上、官袍上,凭添几分燥热难耐。
大庆殿那高耸的鸱吻映着白晃晃的天光,琉璃瓦下,百官依品阶肃立,紫袍朱衣,蟒玉貂蝉,煌煌赫赫,却也压不住那从丹墀缝隙里蒸腾上来的、带着金石地砖被晒热后的沉闷气息。
殿宇深广,往日里朝会冗长,奏报多是内参邸报早已详尽的细务,纵有波澜,亦在枢府与政事堂内消化殆尽,传至这大庆殿上,不过走个过场。
故而诸公虽垂手恭立,眼观鼻,鼻观心,实则神思倦怠者有之,心猿意马者亦有之,只盼着那司礼内侍尖细的“退朝”声早些响起。
御阶之上,两位公主并立。
长公主李漟,一身玄底金凤常服,腰悬蟠龙宝剑,凤目含威,不动如山,目光偶尔扫过一旁的李淑,眼底深处是万年不化的寒冰。
大公主李淑,绯罗蹙金翟衣,云鬓高耸,面容沉静如古井,唯那微微抿紧的唇角,泄露出几分刻骨的恨意与决绝。
二人之间,那道无形的裂痕,比殿上蟠龙柱的阴影更深。
忽地,地方州府官员述职轮次已至。
只见一位身着四品绯袍、风尘仆仆的中年官员,手捧一叠厚厚的卷宗,趋步出班,声如洪钟:
“臣,权知虔州军州事许遵,有案奏禀!”
这一声,打破了殿中凝滞的沉闷。昏昏欲睡者精神微振,目光齐齐聚向此人。
“治下虔州女子阿云,许聘未嫁之时,因嫌其未婚夫韦阿大貌陋家贫,竟于其酣睡田间之际,持柴刀连斫十余下。
幸未致死,然断其一指,重伤其身。
案发后,阿云惧罪,自行至官府首告。
臣查《大华刑统》:‘诸谋杀其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者,皆斩!’又,‘妻谋杀夫,已伤者绞!’
阿云虽未过门,然婚书已立,纳采问名之礼已成,名分早定,实为韦阿大之妻。其行凶之时,心肠歹毒,手段酷烈,罪证确凿。
依律,当判绞刑,以儆效尤,彰国法之森严,正人伦之大防。此案卷宗在此,伏乞圣裁。”
许遵声音朗朗,将一桩发生在偏远州县的杀夫未遂案,血淋淋地剖开,掷于这煌煌庙堂之上。
话音甫落,偌大的大庆殿内,先是一寂,随即“嗡”的一声,如同炸开了锅!
“嘶……十余刀!断指!好生狠毒的女子!”
“未婚亦是夫!礼法岂容轻废?此等悖逆人伦,当诛!”
“自行首告?或可减等?”
“减等?谋杀亲夫,伤重若此,首告岂能抵死罪?”
……
议论声浪渐高,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飘向班列最前方那几位重臣。
谁人不知,虔州知州许遵,乃梁王门生,素以精熟律法、刚直敢言着称?
他此刻将此案抬上朝堂,绝非偶然。
未待议论平息,班中已闪出一人。
只见其人身着五品浅绯官袍,年纪甚轻,不过二十出头,面容俊朗,眼神锐利如鹰隼,正是新近擢升刑部郎中、深得石介赏识的胡澹。
他朝御阶一揖,声音清越,条理分明:
“臣,刑部郎中胡澹,有言!
许知州所奏阿云案,案情清晰,律条昭然!《刑统·贼盗律》明载:‘诸妻妾谋杀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流二千里;已伤者,绞。’
此条虽言‘故夫’,然其立法本意,在于严惩卑幼谋杀尊长、妇人谋杀其夫之悖逆重罪。
阿云既已许聘韦阿大,纳采问名,婚契已成,名分已定,自当视同其夫。谋杀亲夫,且已致重伤,此乃十恶不赦之‘恶逆’。
《名例律》又言:‘其因犯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法。’
阿云虽自首,然其所因者乃谋杀大罪,自首仅可免其‘谋杀未遂’之罪,其‘故杀伤夫’之重罪仍在。
依律,当处绞刑!
此乃法之铁则,不容丝毫宽贷。若因其自首、未成婚等情由而减刑,则律法威严何在?纲常伦理何存?天下妇人若皆效此凶顽,恃首告而轻犯夫纲,则人伦崩坏,国将不国。
臣恳请,依律严惩,绞决阿云,以正国法,以儆效尤。”
胡澹一番话,引经据典,字字铿锵,将法理推至极致,杀气凛然。
殿中支持新法、主张峻法严刑者,无不暗暗点头。
“荒谬!”一声断喝,如金石交击,震得殿梁微颤。
只见御史台班列中,走出一位身材清瘦、面容古板刚毅的官员,正是以耿介闻名的御史中丞丁凛。
他袍袖一拂,直指胡澹:
“胡郎中好一篇酷吏之论!只知死抠律条,全不体察人情世故,更罔顾圣人教化之本。
阿云一介乡野弱女,许嫁非人,心生恐惧悔意,此乃人之常情。其行凶固是大错,然究其动机,非为谋财害命,亦非奸情杀人,乃一时激愤恐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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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事后即行首告,足见悔过之心未泯。
《大礼》有云:‘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春秋》之义,原心定罪!
我大华以仁孝治天下,尔等动辄以‘恶逆’‘绞决’相加,岂是仁者所为?
再者,婚约虽立,毕竟未行庙见大礼,未成夫妇之实。以‘未婚妻’之身份,即课以‘谋杀亲夫’之极刑,法理人情,两相悖逆。
此案若依尔等严判,非但不能震慑凶顽,反令天下人寒心,以为国法无情,不恤下情。更将陷朝廷于不仁不义之地!
臣以为,当念其自首减等,悯其情有可原,流三千里足矣。若行峻法,实乃刻薄寡恩,有伤仁德,更违天理人心。”
丁凛一番话,引经据典,正气凛然,以“礼”抗“法”,以“仁”驳“酷”,掷地有声。
那些崇尚古制、主张宽仁恤刑的官员,脸上露出赞同之色。
殿中气氛骤然紧张,胡澹与丁凛,一法一礼,一少一长,一锐一刚,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法条与人情,新法之严苛与旧制之宽仁,在这阿云一案的生死之上,激烈碰撞。
“丁中丞此言差矣!”大理寺卿张灵出班,“自首减等,乃律法明文,然减等亦有度!谋杀亲夫,伤至断指,此等重罪,岂是流刑可赎?若如此,则《刑统》‘恶逆’之条,形同虚设!礼法之防,荡然无存!”
“张卿只知其一!”吏部侍郎吕范反驳,“阿云行凶之时,不过十三稚龄!心智未全,情急之下,行止失措,岂可与蓄谋已久的凶徒等同视之?且其未婚夫韦阿大,闻其貌寝性鄙,乡里皆知,此亦非良配!朝廷立法,岂能不顾实情,一味严苛?若杀此女,恐伤天地之和!”
“吕侍郎好一个‘情有可原’!”都察院一位佥都御史冷笑,“若人人皆以‘情有可原’脱罪,则律法威严何在?凶徒横行,良善何依?此女今日可因嫌夫貌丑而杀未嫁之夫,他日便可因嫌子不肖而弑亲子!此风断不可长!”
“佥宪大人危言耸听!”翰林院一学士朗声道,“教化之道,在明刑弼教!杀一弱女易,正一方风气难!当究其根源,此案亦暴露出民间婚聘之弊,盲婚哑嫁,遗祸无穷!朝廷正推行新政,当借此案宣示仁政,宽宥其死,责令地方加强教化,整饬陋俗,方是治本之策!”
一时间,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部院官员纷纷出列,引经据典者有之,痛陈时弊者有之,甚至有人将阿云案与地方胥吏催逼、小民生计艰难隐隐勾连。
大庆殿内,唾星四溅,声浪如沸。
支持“依法严惩”者与主张“原情宽宥”者壁垒分明,争执愈演愈烈。
句句言阿云,句句却又分明指向那席卷朝野、争议日炽的新政。是行峻法以图强,还是施仁政以安民?
这阿云案,俨然成了新政试金石与导火索。
群臣的目光,在争吵的双方间逡巡,最终都不约而同地觑向那御阶之下,巍然不动、仿佛置身事外的梁王杨文和。
只见他双手交叠于身前玉带之上,眼帘微垂,面色沉静如水,仿佛殿中这滔天巨浪,不过是清风拂过深潭,连一丝涟漪都未曾惊起。
然而越是这般沉默,越让百官心头打鼓:梁王今日,究竟是何心思?许遵奏此案,莫非是得了他的默许?这党争之端,莫非已在梁王股掌之中?
御阶最上,长公主李漟凤目微眯,扫过争得面红耳赤的群臣,又掠过沉默的杨文和,最后落在李淑那看似平静无波的侧脸上。
她心中冷笑:好个阿云案!梁王将此案抛出,是欲借机清洗门户,还是引蛇出洞?无论何种,这水越浑,于她越有利。李淑,且看你沉得住几时。
大公主李淑,依旧垂眸而立,殿中的喧嚣仿佛离她很远。
阿云?生死?法礼之争?在她眼中,不过是些无谓的棋子与借口。她只看到杨文和的沉默,石介与叶九龄门下那泾渭分明的争吵。
斗吧,斗得越狠越好。她心中那复仇的毒焰,因这预料之外的分裂而燃烧得更旺。
魏王李泽站在宗室班列前列,面上沉静如水,内心却已是狂涛汹涌。他死死盯着石介与叶九龄身后那些激烈争论的门生故吏,又偷眼看向御阶下仿佛老僧入定的杨文和,一个念头如毒草般疯长:
裂了!梁王党这铁板一块,终于从内部裂开了!石介的激进新政触动了太多人的利益,连叶九龄这等心腹都按捺不住公开唱反调了!
此乃天赐良机,他必须立刻联络那些对新政不满、对梁王独揽大权心怀怨怼的世家勋贵,更要暗中向两位公主示好!
不,是向长公主李漟示好!李淑那女人,心思太深太毒,不可与谋。只有让李漟觉得,支持他李泽,是压制李淑、稳定朝局的最佳选择,他才有火中取栗之机。
一时间,一丝难以察觉的、混合着狂喜与野心的光芒,在他眼底飞快闪过。
就在这乱局如沸、人心浮动之际,一直沉默的叶九龄,缓缓出班。他步履沉稳,走到大殿中央,朝着御阶方向深深一揖,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久居上位的沉稳与不容置疑的穿透力,瞬间压下了殿中的嘈杂:
“诸公!”他环视一周,目光沉静,“阿云一案,案情虽明,情由却殊为可悯。诸公所争,法理人情,各有依凭。
然我以为,断案之道,贵在衡平。
此女阿云,年未及笄,许嫁非偶,心怀恐惧,一念之差,铸成大错。其行凶之时,名分虽定,然终究未行庙见之礼,未成夫妇之实。
若以此即课以‘谋杀亲夫’之极刑,处以绞决,未免失之过苛,恐伤天地仁和之气,亦非圣朝教化子民之本意。
况其事后自首,悔意昭然,依律亦可减等。
我观前代案例,亦有类似‘违律为婚’、‘杀伤未成婚夫’而酌情宽宥者。
故,我以为,当悯其年幼无知,念其自首悔过,更体察乡野婚俗之弊,免其死罪,流放岭南,令其终身思过,以彰国法之仁恕,亦不失为儆戒后来之意。”
叶九龄一番话,条理清晰,既承认阿云之罪,更着重强调其情可悯、其境可怜,尤其点出“未成夫妇之实”、“违律为婚”之可能,将落脚点置于“仁恕教化”之上,既是对丁凛等“原情派”观点的总结升华,更是旗帜鲜明地反对胡澹等“严惩派”的死刑主张。其立场,与石介一系的新法峻烈之风,已是大相径庭。
叶九龄话音未落,另一侧班列中,参知政事、新政实际主持者石介,已是大步踏出。
他面容刚毅,眼神如电,朝着御阶方向同样一揖,声音洪亮而沉凝,带着金石之音:
“诸公!叶相所言‘仁恕’,我不敢苟同!
法者,国之权衡,时之准绳。
阿云谋杀韦阿大,人证物证俱在,其行凶时之凶残,后果之严重,岂是一句‘年幼无知’、‘一念之差’可轻轻揭过?
婚契既定,名分已立,此乃伦常大防。若因未行庙见之礼而轻纵此等悖逆杀夫之罪,则天下妇人视婚约为儿戏,视夫纲如无物。
纲常一乱,国基动摇。此非危言耸听,至于‘违律为婚’之说,”石介目光锐利地扫过叶九龄,“此乃臆测,卷宗之中并无明证,岂可因臆测而废国法?
自首减等,律有明文,然减等亦有度!‘恶逆’之罪,十恶不赦!首告只能免其‘谋杀未遂’之刑,其‘故杀伤夫’之重罪,岂能因自首而免死?
若依叶相之言,流放了事,则《刑统》‘恶逆’之条,尊严何在?朝廷推行新政,整饬吏治,清丈田亩,所为何来?正是要涤荡积弊,重树法度威严。
若于阿云案上法外施恩,宽纵凶顽,则新政之令,谁人敬畏?地方胥吏,豪强劣绅,必以此为口实,阳奉阴违,视国法如无物。
此例一开,遗祸无穷。请诸公明鉴,当依律断以绞刑,以正国法,以儆效尤,更彰新政肃清寰宇、令行禁止之决心。”
石介之言,句句如刀,锋芒毕露。
他不仅直接驳斥叶九龄的“仁恕”论,更将阿云案的判决,直接与新政的权威、国法的尊严捆绑在一起。尤其最后一句“彰新政肃清寰宇、令行禁止之决心”,更是将这场法礼之争,彻底拉高到新政存废、国策走向的层面。
其态度之强硬,立场之鲜明,与叶九龄的“宽宥流放”形成了极其尖锐、绝无调和可能的对立。
百官哗然,所有人的目光,如同被无形的线牵引着,在叶九龄与石介二人身上来回扫视。
只见叶九龄面色沉静,但下颌线条紧绷,袖中的手指似在微微捻动;石介则胸膛微微起伏,眼神锐利如鹰隼,毫不退让地与叶九龄对视。
空气中弥漫着无形的硝烟,这哪里还是讨论一个虔州女子的生死?这分明是梁王座下,一文一武,一稳健一激进两大支柱,在新政根本理念上公开的、激烈的、不可调和的正面碰撞,更是“仁恕宽和”与“峻法图强”两条路线的公开撕裂。
“石参政!”叶九龄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几分,带着压抑的怒意,“尔口口声声国法尊严,新政权威!岂不知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一味苛严,不恤下情,只知以峻法立威,此非治国之道,实乃酷吏之术!尔主持新政,操之过急,严刑峻法,已使地方怨声载道!
今日借阿云一案,更欲行此苛酷之刑,岂非欲陷朝廷于不仁不义,使新政蒙受酷烈之名?尔等所为,究竟是欲强我大华,还是欲乱我大华?”
“叶相!”石介须发皆张,厉声回应,“尔以‘不仁不义’、‘酷烈’之名相诬,岂是君子之道?
新政乃强国富民之策,汰冗员、抑兼并、强军备,哪一条不是为江山社稷、为黎民苍生?阻挠新政者,无非是动了其盘中之膏腴!尔口称仁恕,心怀妇人之仁,处处掣肘,事事求稳,名为审慎,实为守旧!
纵容此等悖逆杀夫之凶徒,便是尔所谓的‘仁政’?如此‘仁政’,纲常何存?法度何在?长此以往,国将不国!尔等所为,究竟是欲稳我大华,还是欲腐我大华?”
“石介!你休得血口喷人!”
“叶九龄!尔才是包藏祸心!”
两人越说越激,言辞已从阿云案本身,彻底转向对对方施政理念、乃至个人动机的攻击。
那“党争”、“掣肘”、“守旧”、“酷吏”的帽子,一顶顶飞来飞去。
大殿之中,落针可闻,唯有二人激烈争辩的回声在巨大的空间里震荡。
所有官员都屏住了呼吸,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这大华朝堂上从未有过的一幕,梁王座下最得力的左膀右臂,竟在百官面前,在两位公主驾前,撕破脸皮,公然互相指斥。
裂痕?这分明已是深不见底的鸿沟!梁王党,真的分裂了?
无数道目光,带着惊骇、揣测、狂喜、忧虑,如同实质般聚焦在一直沉默的杨文和身上。
长公主李漟嘴角勾起一丝冰冷的弧度。大公主李淑,眼中复仇的火焰似乎跳跃了一下。魏王李泽,几乎要控制不住脸上的狂喜,袖中的拳头死死攥紧。
就在此时,一直如泥塑木雕般的梁王杨文和轻微地抬了抬眼皮,并未看争得面红耳赤的叶九龄与石介,而是轻轻咳了一声。
“咳——!”
声音不高,甚至有些低沉沙哑。
然而,就是这一声轻咳,如同九天之上降下的雷霆法旨。刚才还如同沸鼎般喧嚣、剑拔弩张的大殿,瞬间死寂。
所有的声音,争吵声、议论声、甚至粗重的呼吸声,都在这一刹那消失得无影无踪。
叶九龄与石介如同被施了定身法,僵在原地,后面的话语硬生生卡在喉咙里。
百官齐刷刷垂首躬身,连御阶上的两位公主,身体都微不可察地挺直了些。
整个大庆殿,只剩下那巨大的蟠龙金柱和藻井投下的、令人窒息的阴影。
杨文和的目光,缓缓扫过全场,那目光并不如何凌厉,却带着一种俯视苍生、掌控一切的漠然与威压。
他缓缓开口,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
“阿云一案,案情曲折,法理人情,各有所执。许遵所奏,依律论罪,本无不妥。”这话,肯定了石介一系的法理依据。石介门下精神微振。
“然,”杨文和话锋一转,目光扫过叶九龄,“丁中丞、叶相所言,亦非无理。女子年幼,许嫁非偶,恐惧之下,行止失措,事后自首,悔意可察。婚约虽立,毕竟未成夫妇之实。若处极刑,确乎过苛,有伤仁和。”
他语气平淡,仿佛在陈述一件与己无关的小事:“国法固须威严,天理人情亦不可轻废。治国之道,一张一弛。当此之时,与其严刑立威,不若示以宽仁,使小民知朝廷浩荡之恩,亦不失为警醒愚顽之意。”
杨文和最后定调,声音带着一锤定音的力量:“着刑部、大理寺复核此案。阿云谋杀未婚夫韦阿大,致其重伤,本属重罪。姑念其年幼无知,情有可悯之处,且自行首告,尚存悔意。
特酌情:免其死罪,脊杖二十,发配岭南琼州,遇赦不赦。韦阿大伤损,由虔州府库拨银抚恤。虔州知州许遵,审案明晰,奏报及时,然教化地方、整饬婚俗不力,罚俸半年,着吏部记档。此案,以此为终,不得再议。”
没有长篇大论的说理,没有引经据典的辩论。
杨文和以绝对权威的姿态,直接给出了最终裁决。这裁决,看似和稀泥,实则偏向叶九龄的“流放”主张,但又在“脊杖”、“发配”、“遇赦不赦”上保留了相当的严厉性,并未完全满足“原情派”的期望。
尤其是对许遵“罚俸记档”的处置,更显得微妙,既未否定其依法办案,又暗责其将矛盾直接捅上朝堂。
说罢,杨文和不再看任何人,亦不等司礼内侍反应,径直转身。那身象征着无上权柄的紫色蟒袍袍袖,在空中划出一道冷冽的弧线,拂过御阶冰冷的边缘,不染尘埃。
阳光从殿门射入,将他离去的背影拉得极长,投在光洁的金砖地上,仿佛一道深不见底的沟壑。
所有人都被杨文和这最后拂袖而去的姿态震慑住了。那不仅仅是裁决了一个案子,那分明是对自己座下两大心腹公开分裂、在朝堂之上激烈内讧的极度不满与失望。
他最后的“不得再议”四字,更是带着不容置疑的厌烦与警告。这无声的怒火,比任何斥责都更有力量。
百官心中雪亮:阿云是死是活,早已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梁王党内部,石介与叶九龄所代表的新旧两派势力,已因新政理念分歧,彻底撕破了脸皮。
今日大庆殿上这场法礼之争,哪里是什么案情辩论?分明是梁王党分裂、党争正式爆发的宣言。
杨文和虽以无上权威强行压下此案,但他那拂袖而去的背影,已清晰地告诉所有人,裂痕已生,风暴将至。
御阶上,司礼内侍偷眼看了看长公主李漟与大公主李淑。李漟面无表情,微微颔首。李淑眼帘低垂,亦无异议。
内侍这才如梦初醒,扯开尖细的嗓子,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退——朝——!”
“臣等恭送公主殿下!”百官如蒙大赦,齐齐弯腰拱手,声音却带着几分心不在焉的杂乱。
沉重的殿门缓缓开启,刺目的阳光涌入。
百官如同潮水般涌出大庆殿,个个面色凝重,眼神闪烁,彼此间交换着心照不宣、却又讳莫如深的目光。没有人高声议论,只有急促的脚步声和压抑的私语在宫墙间回荡。
“叶相……唉!”有人摇头叹息。
“石参政!太过刚烈啊!”有人扼腕。
“梁王今日是真动了怒!”有人心有余悸。
“山雨欲来风满楼!”有人低语。
……
出得宫门,官员们各自登轿上马。
然而,这长安城的官道,今日注定要格外繁忙。只见无数车轿,并未驶向各自衙门府邸,而是不约而同地分作两股洪流。
一股,浩浩荡荡,直奔位于城东金水河畔、气势恢宏的石介府邸。另一股,则络绎不绝,涌向城西清静之地、门庭深幽的叶九龄府。
石介府前,车马辚辚,冠盖云集。那些支持新政、主张峻法、或本就依附石介一系的官员,乃至一些嗅到风向、急于投靠新贵的投机者,纷纷涌至。
门房高声唱喏之声不绝于耳,府内早已是灯火通明,人声鼎沸,俨然成了新政“峻法派”的大本营。群情激愤者有之,痛斥叶九龄“因循守旧”、“阻挠新政”者有之,更有人摩拳擦掌,誓要在接下来的朝争中,为新政、为石参政“讨回公道”。
叶府门前,亦是门庭若市。清流老臣、世家代表、以及那些对新政疾风骤雨心怀不满、担忧其动摇国本的官员,纷纷前来拜谒。
厅堂之内,气氛凝重。众人或痛心疾首于石介一派的“苛酷激进”、“不恤民情”,或忧虑新政再如此推行下去,必将激起民变,动摇国本。
叶九龄端坐主位,面色沉郁,虽未多言,但其沉默本身,便是一种态度。他门下智囊,则低声分析着今日朝堂局势,为接下来的“稳健”应对筹谋布局。
暮色四合,华灯初上。
长安城的万家灯火,掩不住这权力中心涌动的暗流。
阿云案,这个虔州弱女子的生死官司,如同一颗投入死水的石子,在五月燥热的风中,彻底搅动了大华朝堂这潭深水。
法礼之争的帷幕已然拉开,其下汹涌的,是更为酷烈、更为**的党争。石府与叶府门前的车水马龙,便是这新党争之明证。
长安官场皆知,大庆殿论虔州女阿云生死,言非为阿云,实皆为新法,为权争。
此一番争论,已如利斧劈开坚冰,将梁王党这艘看似坚不可摧的巨舰,硬生生斩裂。
自此,新党与旧党泾渭分明,壁垒森严,再无转圜余地。
天下将乱之兆,如五月黄昏天畔墨云,沉沉压顶。